商业银行自营交易员
这条微博是试金石,折射出很多人对待社会现象的麻木不仁,只要事不关己,就以看热闹的心态说风凉话,“炫富”如何界定?不能“炫富”有没有法律依据?看到高薪就默认是见不得光的?有罪假定?干掉了金融行业高薪你的工资就自然涨起来了?今天有形的手今天可以对金融行业下手明天就不会对其他行业下手?//@trader2011: 问一下,如果是合法劳动所得,为什么不能“炫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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